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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梧桐

    查了下WIKI,有了这样一段:
    “法国梧桐正式名称为“二球悬铃木”,是一种英国培育成的杂交种,是由原产于中国的“三球悬铃木”和原产于北美洲的“北美悬铃木”杂交培育的。由于是在上海法租界首先引入这个树种作为行道树,所以在中国被俗称为“法国梧桐”。”
    据说最早的法国梧桐可能产生于17世纪的西班牙,这样说来当年在上海西班牙人真该早早把这个树种栽了去,证口气,现在就能“名正言顺”了。
    事实上,过到法国来这一年多了,因为随处可见这大气的树,竟真以为是法国的特产了。
     
    在我的前18年,我是一直在这有点像葫芦娃里面那样叶子的荫遮下长大的,因为家那时候在学校里面,而道路的两旁总有很粗壮的法国梧桐。
    所以现在在学校里面,偶尔会对着这常脱树皮的树干发几秒的呆,有时候竟以为自己瞬间移位,回到了家一样。
    就像常在路旁看到“雪铁龙”的小轿车一样,因为在武汉见多了,也有了些亲切感,以为自己又在武汉了,虽然自己大抵是不会买法国造的车的,倘条件允许的话。
     
    关于这法国梧桐,有两个小故事:
    一:1995年,当地高中高考前,有关人等把学校的法国梧桐的树尖都给剪了,于是有人说那年高考出不了所谓的冒尖的。后来还真言中了--我一位关系不错的哥哥,平时一般是年纪二十来名,但那次考了状元,后来报考去了国防科大,不少信誓旦旦的骄子都从几所最好的高校落了马,不得已去了其他学校。记得那时候,有从清华落了下来,去浙大之类的学校的。
    二:2003?年,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内有许多还算年轻的法国梧桐--尽管已枝繁叶茂,出离地面几十米,但从那“腰围”来看,应该不会有很多年。
    但接着,全给腰折了,据说是因为一些年迈的教授对那树长出的果果(这果子后来会造成飘絮的效果)过敏的缘故。我当时在一个同学那,不满了好一会,虽然这腰斩不会要了这些树木的性命,但觉得现在大伙都讲人权了,也得有觉悟,讲讲“树权”吧,而且觉得学校的做法太不民主,学生好几万,教授才几个人啊,而且都是开车的,步行更多只是用来休闲罢了。
    不过,后来才意识到或许从一些园艺的角度来说,这样也不坏,因为在法国这边,不少的法国梧桐并不是一柱擎天那样,而是在待到其长到一定高度后,就开始抑制主干,而任其侧枝发展了,这样一来,更能造成“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效果。
     
    但这边貌似有许多特别畸形的种,看了让人不大舒服,贴个图片作证。
     
     
     

    却东西门行

    曹公写这诗,估计也上了把年龄了,晚辈看毕,竟无不感叹,且有同感,想必是未老先衰了,或者说是想家了。
    不过,“烈士暮年,壮心未已”,“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也是他老先生写的,姑且作为自己振奋的动力吧。

    鸿雁出塞北,乃在无人乡。
    举翅万馀里,行止自成行。
    冬节食南稻,春日复北翔。
    田中有转蓬,随风远飘扬。
    长与故根绝,万岁不相当。
    奈何此征夫,安得驱四方!
    戎马不解鞍,铠甲不离傍。
    冉冉老将至,何时返故乡?
    神龙藏深泉,猛兽步高冈。
    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

    所谓爱

    今天一位时常书信来往的朋友,在我对他的一些疑问的回答中,说了这样一番话。
    让本人觉得有些共鸣,却也有些伤感。但撇开其他,他的文字是极好的--好东西是要大家分享的,何况我已回信他征求了这百来字的版权(自然是先斩后奏了!):
    "爱"是两个具备了相差无几的情感体验的 成熟了的人 在恰当的时间 恰当的形式下用彼此都接受的方式完成了自己对它的理解.
    一个人是无法唱独角戏的.
    很多情况下,要么是男主角没准备好,要么是女主角没准备好,要么是好不容易都准备好了,缺少了时机.有了时机,却发现已经没有了接受对方的心情.

    诺,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充满戏剧的效果.
    一个人能做的就是将他的理解推到自己能承受的极限————这样的高度,已经足够让他在失去的时候、死去的时候,都感受不到错误和后悔。
    如果他的理解恰好还逢合了人的本性的话,我们是否也可以将这样的理解称为真爱呢?

    two jokes

    1:Computers are like air conditioners, they stop working properly if you open Windows.
     
    2:Politicians and diapers have one thing in common.
    They should both be changed regularly ... and for the same reason.

    这边风景独好之十万分之一个理由

    十万分之一的几率,这意味着:
    对于美国高校的学生:我今天莫名其妙得被一个gunman毙掉;
    对于法国高校的学生:我今天莫名其妙得被一个阿人把手机给抢了;
    对于中国高校的学生:我今天和一个MM搭讪的可能性
     
    以上该是这些学生心中偶尔会有的想法,我觉得。其他国家,不清楚情况,所以没有发言权。
    在美国,同学在那边的,快上10个了,都是很用功的角色。祝他们一直平平安安,毕竟掉了手机还可以去签一个,不费多少钱;MM撞不见,还可以回宿舍上网寻求解决方案。
     
    PS:刚才一哥们,msn我说他在这篇文章后,留下了65条评论,一模一样的评论。
    吃惊之余,我只好把文章删除了事,然后重新贴上,他和我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两个知名的韩国人

    韩国的崛起,让国人刮目,也让欧洲刮目,虽然这个十万平方公里的小国家创造了可以和印度相比的GDP,但不看韩剧的白人们,一直以来是分不清一个韩国人与另外一个韩国人的。
    而如今,他们至少知道了两位,请看照片:
    其实,这次亚裔的冲动,也是迟早的,对于无辜的人,我很同情,自然这位韩国年轻人也太冲动了,他有一段话:
    “I didn’t have to do this. I could have left. I could have fled. But no, I will no longer run. It’s not for me. For my children, for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that you fuck, I did it for them… When the time came, I did it. I had to”
     
    这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个白人与有色人种之间掠夺与被掠夺的过程,到现在也没有停止。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遇到的白人态度都不错,我也没有什么对他们的偏见,他们的治学严谨,礼貌,对于音乐,艺术等的造诣,我十分欣赏;
    但从种族角度来看,他们太凶残了。资本主义制度,就是撒旦交给白人的纳粹制度。
    比如伊拉克,我是无论如何想不透,为什么会到今天的地步。法,德反对,因而带来了国内免遭恐怖袭击。而英,西则丧了数条性命。
    白人最怕的是什么呢,就是命嘛。这一点,阿人看得比谁都清楚,所以要吓唬吓唬,只好这样了。
    黑人总得说来,我觉得是全世界最善良的一个族群,和中国的农民一样,之所以有时候也会做些不好的事情,也是被逼的。
     
    广大的亚非拉的现状,尤其是其所导致的不平衡,谁造成的呢?
    为什么现在移民问题这么严重,我不觉得除了追求科学和商业利益外,谁希望去移民,尤其是文化差异如此之大的东西方。
    这苦果,到头来,还是白人自己得吞。看看时下的法国,也能说明这一点。
    美国的一部电影,《crash》,让我看到了绝望,和希望。各个种族必将走向融合,但这个过程一定是伴随着血和泪的。
     
    1904年,日俄战争在中国东北打响,虽然对于满清,对于中国是种耻辱,但那是黄种人对于白人第一次大的胜利。
    而如今,日本仍代表着东方文化的顶峰,受西方的膜拜。
    而在日本周边,韩国,中国台湾,香港,新加坡的崛起,让白人意识到,他们的对手,是黄种人,是大的儒家文化圈。
     
    韩国的崛起,精神上来看,和基督的信仰有相当的关系,这个国家在半个世纪以来,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信仰了基督,这有点像温州人,信仰比例也是最大的。
    《圣经》整本的写成,都是犹太人,和白人一点关系都没。犹太人自己背离了神,而灭了国;白人对于神,太过复杂,不过看看法国这个没有西方最没有信仰的国度,看着它日薄西山,就知道其最终也不过只能是二等的中等国家,我相信波兰在过几十年,是可以达到同法国一样的水平的(波兰是个比较敬虔的天主教国家),而韩国,倘最终和朝鲜统一,则至少可以维持和英国同样的水平。
    儒家的文化,和基督的信仰,在韩国有了如此的奇迹,可能的确可以让人去思考一些问题。
     
    还是回到本文的题目,不然又走题了。
    如今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是位基督徒,而这次的凶手,死前的一些资料,有这样的话:
    “"You have vandalized my heart, raped my soul and torched my conscience," Cho writes. "You thought it was one pathetic boy's life you were extinguishing. Thanks to you, I die like Jesus Christ, to inspire generations of the weak and the defenseless people."

    "Jesus loved. Crucify me," one video excerpt began. "You loved inducing cancer into my head, terrorism in my heart, and ripping my soul all this time."”
     
    他是不是基督徒,这不是很重要,因为所谓基督徒,并不是说信了,受了洗而已,这有个跟随和效法耶稣的问题。
    但明显他受过这样的教育,不过他的灵魂却被扭曲得太厉害了。但这样一件事情,因为以往枪击事件,大多是美国人自己和自己动手,所以这一次的影响,将如他所说,肯定是影响深远的。
     
    主是公义的,但公义并不意味着永久的和平。
    但流无辜者血的人,有罪了。
     
     
     
     

    鸡蛋&蛋鸡

    常常打开MSN,就有种走进蛋鸡饲养场的感觉,因为msn上的小人人左边常常有下金色的蛋蛋:
    自己则是饲养员兼主要“进口”方,于是乎,上下挪挪触摸盘(可怜,连鼠标都没),看看哪只蛋鸡又生鸡蛋了。
     
    但蛋蛋与蛋蛋是有区别的,我的区分是:
    “双黄蛋”:好友写的好文章,
    “好蛋”:好友写的蹩脚文章,或者一般朋友转贴的好文章;
    “说不上好坏的蛋”:好友转贴的文章,或者一般朋友自己写的文章;
    “坏蛋”:一些莫名的msn上的似曾相识,却永远不会有正式谈话的人写的文章;(我发觉,我之于人,似乎正是这样一个坏蛋,唉,真不会做人--孔子不云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哑蛋”:好友或一般朋友做一些档案修改而导致下蛋蛋的情况;
     
    但无论如何,这也是种乐趣,比看那些枯燥,自我炒作和陶醉的新闻有意思多了!各样的论坛更是乌七八糟,远不如空间来得自在和惬意。
    我是一只勤奋的蛋鸡,虽然还不能算作一个勤奋的人,俗话说,一天一个蛋,斧头靠边站。
    我牢记这句话,却时常忘了我到底是只鸡,还是个人--庄子关于自己是蝴蝶还是人的疑惑,我算是体会到了。
     

    funny comparison

    Now,all things are settled down,and let's see what is up in the coming days.
    I believe in Lakers,they will take a beatiful revenge from the Suns.
     
    Here is a comparison given by a certain man,it is really cute:
    Coming into the regular season's final night, the Eastern Conference playoff picture was like an out-of-focus extended family photo: You know who's there, but you aren't sure where everybody is standing.

    花气袭人

    看了一集的《红楼梦》,第十二集,看到蒋玉涵拿着一束什么花(绝对不是桂花,这是电视剧的一个BUG),然后说出了“花气袭人知昼暖”。这一集,宝钗扑碟,黛玉葬花都有,还有呆霸王的洋相,是很经典的一集。甚至曹公赋予红楼希望的小红,也是在这一集当中,有了很好的描写。
    后来看了一位红学家,林冠夫的讲解,才知道袭人的名字,不是从这诗句来的,而是从下两句诗里面来的:
    秋兰兮蘼芜,罗生兮堂下。绿叶兮素枝,芳菲兮袭予。
    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裾。
    袭人的判词是:“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伶人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空云就是白说的意思。
    而袭人,若用花来形容,应该是桃花,这同晴雯的芙蓉是不同的。
    曹雪芹对这样一位丫鬟,感情是有些矛盾在的,但同时却依然十分喜欢,不然不会说“公子无缘”这样的话来。她依附性很强,却守不了贞节。对于此,曹同情多于贬斥。
     
    这一集呆霸王也做了个“诗非诗”的东西:
    “一个苍蝇嗡嗡嗡,两个蚊子哼哼哼”
    我尝试把这个补了两句:
    “三只田鸡呱呱呱,四只老鼠唧唧唧。
     五时六刻人初醒,雄鸡一叫天下明。”
     
    附:林冠夫的讲解:从丫鬟入手谈《红楼梦》与诗:
     
     
     

    或余悲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今天在wiki上看着昨日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的惨案,心中沉痛!
    所谓的gunman留了一张纸条给世人,指责了一些不大好的现象。
    就像这天气越来越反常一样,人的心思也越来越畸形。但愿这样的事情以后不再发生,但总觉得各样不堪想像的灾难仍然在等待着无辜,或者有罪过的人们。
     
    ...22Yet God prolonges the life of the mighty by his power;
    they rise up when they despair of life.
    23He gives them security,and they are supported;
    his eyes are upon their ways.--Job
     
     

    two standards

    NBA has been existed for almost 60 years.
    If we consider only the offensive side,in my view,there are just two standards,or two limits--One is the 100 points Wilt Chamberlain,the other is Kobe.
    One thing is different,Kobe never entered in a university,which is good to him,as well as bad.
    The good thing is,he got the first Ring at an early age of less than 22,as one of the two keys(the other is Shaq),and broke the record young age of achieving 10000 points, and then 14000 points,15000 points...
    The bad side is that he is emotional,a little selfish in early days,as some reporters have said,and a little slower in maturity as a mental leader.
    It is almost sure than James will challenge some of this sort of record,as he himself is a High school boy.
    However,when we look at the important part,James may find it hard to reach:
    Wilt plays in the late 1950s and 1960s,as a center,when
    the rules and techniques are quite different than those of today.
    He,with out any doubt,is the most aggressive player at that time,shoot 100 points a game. And in a seasom,his average passes 50,not mention his power is rebounds.
    For some stats,like the consective games of more than 50,and the 50+average regular season,they will never be broken.
    Now,Kobe has hold the most 3 pointers a game in NBA,and scored 81 once in a game,he also get a 4 consective 50+ game,and what is more,10 in a entire seasom--all of which is no worse except to MR100.
    And he is often double guarded,or sometimes trible guarded,as a point guard,while Wilt never got a chance to be treated like this.
    This year,Kobe is once more,the best scorer,with more than 32 points a game,but this means not much to him.
    He will miss the MVP,which means he is still a lot of work to do.
    His dream,is just like his new number:24=23+1,that means he will go pass Micheal in some way,not only in offensive side.
    Rank itself is meaningless,but since there are so many fans who compare him with Micheal,I think he should give an answer one day,in his own way.
    If everything is all right,Kobe is almost sure to surpass Micheal in every aspects in ofensive ends--total points,times of 40+ games,times of 50+games.
    Notice that Micheal holds the most points ever made in All star games,and the most average points in playoffs,the latter is the only number which I think is hard for Kobe to surpass.
    Micheal is gone,but Kobe is still young,he can show his will to the world,as the most talented player in the world,for the moment,he is,but not for all time.
    So the first step is to beat Dallas(which is a preferred choise for Lakers in the first round in playoff games,in my opinion)or Suns.
    Let's see.

     

    也曾年少过

    看到有人空间上在回忆大学了,于是触景而生情--我也曾年少过,举几个例子:
    一:大一上,很庆幸能代表学院参加校运动会(学校人多,因此学院内部有一个挺困难的筛选),我本是跳远和跨栏两项入选,后来被折腾去跑四百米跨栏(跨栏在预选中,就是第一次玩,四百米的,更是从来没有碰过)。
    我那项目是个星期天的早上,头天晚上和老温(最好的哥们)去了网吧,因为网上见了些还在高中学校奋斗的兄弟,于是便聊上了劲,坐着的姿态就那样保持了大概八到九个小时,等到我赶到校奥场的时候,听说我的项目即将开始,于是匆忙中换了跑鞋,就上阵了,结果八个跑道,跑了第三,不过遗憾没能进决赛,可惜了!记着之后下来,还有学院同学慰问,给了我一块巧克力,很关心得说:累了吧,好好歇歇。我自然说,还好还好,就是腿有些疲倦。
    那天,也是自己很高兴的一天,因为一位去哈尔滨读书的同学,给我写信说,老温是值得交往的朋友,那天我恰好收到信,于是给了老温看,结果我们三成了最好的朋友。
    二:大三,时任班长,院里主席团第一轮竞选,是由我们投票,候选人们在即兴演讲后,会由在坐的举手提问题,其实当晚晚些时候,我才知道问题都是预选设计好的。可当一位叫“明菁”的女孩讲完自己的大论后,我却把手高高举了起来。
    主持人的手指向了我的方向,我即刻站了起来,后来才知道本来是指的我后排的一位同学,我的问题是:
    “不知你看过一本叫做《槲寄生》的书没,里面有位女孩和你同名。我的问题是,你认为爱是一种感觉还是感动?”
    然后,全场的目光头投向了我,包括前排学院的一些老师。
    结果,我投了那位女孩一票。
    三:也是大三的时候,班上组织去森林公园野炊,带上了象征班级团结的排球(凡是出游,必带之物,那估计也是我班男女友谊最高的结晶了)。
    结果,在公园某一处,大伙停住了。而我和几位朋友,刚买炭?回,问其缘故,原来是排球滚到一个“洞洞”里去了--所谓洞,是一截横卧的电线杆,除了两头,都埋在土里。后来这一段,被一位同学用数码相机记录了下来:
    我脱了外衣,
    和鞋子
    爬了进去
    爬到一半,发现了一个瘪了气的篮球
    然后继续往前爬
    然后找到了咋班的排球
    之后
    原路爬回的时候
    快出口子的时候
    发现腿被人拽住
    然后就被拉了出去
    重见天日!
     
    那之后,我很后怕,可能还是人生惟一一次后怕吧--如果当时洞里有蛇,咋办?
    后来在对党员考核时候,当时我们的学生会主席(我班一女生)就拿这个作为我爱班的例子,给在座的讲了出来,我一时心头有些热。
     
    从军训和教官较上劲,到阅兵方阵的三进两出;从橘子洲头尽兴而归,却和朋友在长沙的五一广场遭遇炸弹(所幸,只有一位朋友额角破了些皮--当时死了一人,在湖南人民医院呆了和所谓侦探谈了一晚),到后来上海,郑州之旅载着满心欢喜而回;从和老温完全没有着落得在武汉四处骑单车(尤以东湖旁为甚),而故意迷路,到大四那顿因他考上研究生,而同时我突然降临爱情,而在桂圆餐厅两对四人的小聚......
     
    倘不是曾经太快活了,后来也不至于这样的痛苦。
    而这一些,都是好的,因为曾经拥有。
    现在只能说,自己不再年少,但希望能够永远年轻。
     
     
     
     
     
     

    高中时候,有一次,一位班上都挺欣赏的同学,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个字,说这是日本一位作家写的诗;
    大学,看经济学的时候,我意识到网的效应,竟是规模效应递增,这就和一般情况相反了,不禁赞叹其伟力;
    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对在加利利海撒网捕鱼的西门(彼得)等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来跟从了他......
     
    网是有形的,小时候在竹竿一头,用一根竹条扭成的环上,缠一些蛛丝(这本身也是一种网),便可用来捕捉蜻蜓;再后来,篮球,玩各样的球类运动,网总是常常不可或缺,虽然有时候,也会在没有网子的情况下玩羽毛球和乒乓球,但这样总觉得少些什么;打篮球也是一样的,有网子的时候,进球的感觉会好些;
    网又是无形的,如internet,手机,各样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
    因为这样的无形的东西,人似乎可以不那么寂寞,而欢乐也在各样的媒质中得到了表现;
    离情别绪也被冲淡了许多,我常见到相拥而在火车站台分别的两人,在眼力不及看到彼此的时候,就用手机重新连上了心灵上的结;
    但也因为这样的东西,往往人与人之间反而多些挂念,这并不因为可以听见对方的声音和容貌而有衰减。
     
    我不得不有些抵触这样无形的网呢,或是撒娇或是任性,因为我总觉得我们则如那无辜的小鱼,往往极不情愿得就被迫离开了赖以生存的江水,湖水和大海;
    我们的个体感知,和对于大自然的拥抱,也因为这个原因而少却了很多可以深究的余地;
    所以,还是希望网,只是篮筐上那个网子,并不一定有存在的必要,但倘有,于是多了一点生活的附丽;
    而不是那个缠着蛛丝的竹环,没有了网,便捉不着蜻蜓。
     
     
     
     

    天作之盒

    这是一部电影的名字。
    头一回从朋友那拷过来的时候,我以为片名弄错了,应该是《天作之合》呢,后来是自己弄错了。
     
    去年,大概是这个时候,或许要稍微早几天,在里尔的华人教会,一位姊妹因为血癌,离开了我们。
    她的丈夫,也是一位主内的弟兄。我只能说,他的信心,让我坚固了自己,那位姊妹走的时候,照片中可以清楚看见她的微笑。对于他,那是不堪回首,因为他们俩一同走过了许多的年月,一块有一个好的梦--去加拿大,而她是在去加拿大之前体检的时候,检查出来患了这个病的。
     
    而这部电影,则讲了一个相似的故事。这部电影改编自一个真实的香港的故事,具体请看下面的链接。
    我很难忘记当时一块拉着手彼此切切祷告的场景,我知道只有神你的大爱,才会把这样一帮天涯海北的人聚到一块,为一个莫不相识的人祈求平安。
    那位弟兄的眼神,虽然绝望过,但却可以让我深信他曾经深深爱过一个人。
    我不明白天父这样的用意是怎样,为什么不垂听我们的祷告,因为后来匹配的骨髓也找到了。
    但那一次,却的确有很多年轻的灵魂,对于您的信仰,并没有气馁,反倒坚固了。
    为此我感谢主,造万物的您。
    我自己,也在信仰您的一年多以后,在里尔受了洗。
     
    我自己,从小就怕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担心他们永远离开我。
    后来,母亲的一次药物反应,差点就在我眼前和我道别。
     
    我并不十分惧怕那永恒的黑暗。但对于亲人离开,那永远填补不了的空缺,却有一种惧怕。
    我是在对于死亡的思考中,亲近了神,这是我对于信仰最初的认识。您可以给我那种人所无法给予的安慰和关怀,在您的爱中,我可以毫无畏惧得去生活。
     
    在这部电影结束的时候,有这样一句话:
    “世上没有一件事情可以把我们从爱中分开,甚至死亡...因为神就是爱”
    不过,世间的相结合的男女,本是一体的,一个先离开了这尘世,却留另外一个在世间,是件多么残酷的事情,但这样,也是有天父的用意的,如后来的谢婉雯(片中和生活中的女主角)的事迹--我们总要相信天父的安排是最好的,并为此而感恩。
     
    当时教会的弟兄姊妹们常一块唱片中的插曲,歌词是这样的:
    爱是不保留
    关心妍
    常听说世界爱没长久,
    哪里会有爱无尽头?
    尘俗的爱只在乎曾拥有,
    一刻灿烂便要走!

    而我却确信爱是恒久,
    碰到了你已无别求;
    无从解释 不可说明的爱,
    千秋过后仍长存不朽!!

    谁人受痛苦被悬挂在木头?
    至高的爱尽见于刺穿的手;
    看!血在流反映爱没保留,
    持续不死的爱到万世不休!

    惟求奉上生命全归主所有,
    要将一切尽献于我主的手;
    我已决定今生再没所求,
    惟望得主称赞已足够!

     
    附:谢婉雯:上帝留我在人间 是要我为他做点事
     
     

    无题

    虚虚幻幻真真实实
    朦朦胧胧清清楚楚
    上上下下左左右右
    明明白白糊糊涂涂
     
    惨惨淡淡平平凡凡
    恩恩爱爱吵吵闹闹
    若即若离忽隐忽现
    所谓生活不过如此

    the best five and Lakers' future

    When I was back in China,all I knew was Micheal Jordan and the other all-stars.
    In fact,all-stars are not so professional as the best five,becasue each in the First team represents the best level in his position of all the league.
    Of course,the MVP is the brightest star,even Shaq,one of the most dominant player of all time,got only a regular season MVP in his previous 14 basket years,but there is a small bug in the election of the MVP--only the best player in the best or almost best team can get the honour,so although Kobe is,without any doubt,regarded as the most talented player,at the age of 28,in the league,he can never get a chance if his team plays like these days--totally in the mud.
    Nash,though his figures improve,he should not win the MVP,if not,this would be not faire to Micheal,who got 2 three steak championships but never got a 3 straight MVPs,the first time lost to Bakley,and the second to Malon.
    And what is more,the suns,looks more all-around than Bulls,can not be defined as a really great team.
    Nash is good,excellent but not great enough to win 3 MVPs.
    So this year,the honour should go to Nowitzki ,and he certainly will get a position in the first team,and Duncun get the other chair in forward's position.
    Kobe,a MVP contender,so called by many reporters,is absolutely a first team member,as for the other one,personally say,I thing T-Mac or Wade are more proper;though Wade misses too many games to reach the goal.
    The interesting thing lies the position for the center.
    Dwight Howard of the magic is too young and not consist enough,and A.Stoudemire of the suns is not well enough.
    So the competition goes to Yao and O'neal.
    I give credit to O'neal,because he saved a whole team by himself, mostly mentally,and his performance is still remarquable,neally 20 points a game and 10 rebounds,and he also does well in assists.
    Yao is growing,and the bar of 30 points is not difficult for him,esp when he can get the offence rebound or free throws.
    But he is not the key factor in his team,I mean he is not the guy most wanted when his team is in bad situation,and he cannot change the tune himself. We can call him a superstar,he really deserve it,but that is  a more commercial word.
    I hope next year,he can get the reward,that shall means a lot,I expect that day!
    And for my favor,Lakers,there are 4 games left, they are: clippers,Suns,Sonics and Kings,3 of which they have home advantages.
    Following each step Lakers has passed, I know that I am a Lakers' fun, or more exactly,a Kobe fan.
    This year is tough for the young Lakers-- so many injuries and bad news.
    However they never gave up,and Kobe's 4 straight plus 50 game show really touches me and the entire world.
    Kobe looks a little tired these days,but we can see that Odom is playing better and better,so is Walton.
    Kwame Brown is really Zero,I hope next year Bynum can replace him completely.
    In the first round in Playoffs,Lakers' potentiel rivals are:the Suns(most likely) ,the Spurs and Dallas.
    The spurs is the NO.1 to be avoided,if we still remmember what has happened in the good old days not long ago,when Shaq was still a Laker.
    Then is Suns,a team too fast and too many excellent players ,while Lakers' defence is not good enough(too many turnovers)
    So I hope Lakers' rival is Dallas,though Mavericks holds the best record in the league.
     I believe Kobe knows  quite well what he can achieve.
    Once,he got more than 30 points in a quarter from Dallas;once he single handed 62 points in 3 quarters,while Dallas got only 61. And this year,the healthy Lakers beat Dallas when the latter was at its best form.
    And what is more,Josh Howard is not healthy enough,and Odom  is at the same level or even better(he knows pass the ball),and Kobe is more aggressive in offence than Dirk.
    As a team,Dallas is more powerful in defence,that is the difference,but Lakers is no worse in rebound.
    Last year,with the help of old fellows,Wade cut off the
    Mavericks' head.
    I expect the same thing to happen this year,Kobe can do the magic work,I believe in him.

    电视版的《围城》

    同名的小说,可能是我前二十多年来,读过最经典的一本书了。
    于是,把同名的电视也弄来看了看。
    和小说中,自己勾勒的轮廓比较起来,我觉得:
    方老先生,苏文纨,汪太太是最到位的;
    鸿渐稍俊了些(陈道明饰);
    唐晓芙傻了些(史兰芽饰);
    赵辛楣搞笑了些(英达饰);
    孙柔嘉老练了些(吕丽萍饰);
     
    李梅亭(葛优饰)真是演活了,葛先生真一牛人,想起《霸王别姬》中他客串的那个袁四爷,真是佩服佩服。
    鸿渐的眼神也十分出彩,可惜的还是唐晓芙这个角色,民国时候的女大学生,却被这个史小姐弄成了社会主义中国的高中生,唉!傻气十足,却没灵气--白白浪费了那清纯的装束。
     
    遗憾的是,这样层次的幽默,为什么这么罕有呢?
    我发现,越早的作品,越能找到幽默,灵气的星子。现在的文字,可能是出版业太兴盛了,而且网络又可以无限繁殖文字垃圾(如我正在写的文字一样),所以竟忘了。
     

    相册

    刚来这边那会,有一回电脑崩了,把好多的相片弄掉了。
    我是个爱好摄像的人,虽然设备有限,但对于自己惟一可以做的一点带有艺术性的东西,还是有些冲动的。
    但慢慢,还是懒了,尽收眼底,足矣。尤其是早些时候,常在各个博物馆照那些静物,现在看来,真是多此一举。
    今日把原来相册整理了一下,编了几个相册,分别是:
    巴梨:巴黎及周边的景致;
    巴黎以外:不言而喻;
    欧罗巴的人们和其他:这是个自己有兴趣不断充实的板块,拍人和动物比拍静物有意思,不过难度也大些;
    看上去很美:一些花花草草。
     
    提供一个和我一块过来的同学的空间链接,看了她的照片,感觉自己似乎就没有出过门,唉!
     
    今日看小马把颇有“少数民族”模样的照片贴了上去,自己于是也贴了几个,自然也是“少数民族”的集合。
     
     
     

    我的表妹兰兰(一)

    今晚去超市,见了一个顽皮的小姑娘,长长的金发,蛮淘气的四处跑着。待见她脸庞时,竟和我的小表妹有些相仿。
    她的母亲,一边挑物什,一边还得看着她,嘴里总嘀咕些话。有那么一回,她在她母亲的身后,自己两只脚打了个小结一样,不小心就跌到了地上,不过看似不算啥,她拍拍小屁股,就站了起来,然后径直跑到我身边,鬼机灵的做着各样的怪脸--不知是不是对刚才我留意她出了洋相的一种小小的报复。
    我则更注意看了看她的眼神,和那乖巧的小鼻子--是和兰兰挺像的。
     
    你知道吗,哥哥真的很想你,想你而带来的心中无形的“秤砣”的重量不比我想妈妈来得轻省。
     
    十年前的那个寒假,你母亲做了件伟大的事情,也是作为我的小二舅,给我最好的礼物,就是把你带到了这个世界上。
    出生才几天,你的小舌头出了点小小的毛病,那时候,你母亲成天饭都吃不下,还好几天后都没事了。
    你是属鼠的,而且是腊月的老鼠,我爸爸就说,你以后肯定很有福气--腊月的老鼠还会愁吃的么?你和丽丽姐姐是一个属相呢,知道吗?
    在外公外婆这边(对你,则是爷爷奶奶),就你和我是独身子女,三个男孩,四个女孩中的大家庭,我是老大,你是老幺,我长你14岁。
    还记得当初你家住的地方,是对面的两间单身职工房子凑起来的,总共四个房间。你们那层楼,不知是否是阳光不够充足的缘故,后来生的孩子,也就是你爸妈同事的几个小孩,都是女孩,她们后来也都成了你要好的朋友,我还记得有个叫陈思思的。现在那栋职工楼已经不复存在了,而你后来你的家,竟比那一栋楼占地都要大,这也是之前家人都想不到的。
     
    你父母都是标致的,你母亲更是当时公认的单位里第一的美人,那颗眉心天然的美人痣更是让本来美貌的她,更多了份让人折服的理由。我甚至还记得,你父亲,第一回把你的母亲(那时候,他们还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介绍给我认识的时候,他脸上洋溢的幸福的神情。
    你也是个标致的小美人,虽然你父亲曾说,如果眼睛能像你母亲的话,可能更好看些,但我却很喜欢你那眼睛,不算大,有我们姚家的特点,但却异常精灵。后来你大了些,有一只眼睛(右眼?)眼皮常在单眼皮和双眼皮之间跳跃,使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件。有一回,我,你还有你两个小表姐,静静和秋秋一块去照相,后来则成就了那张四个小眼睛的相片,我妈妈看后,笑得不行,说如果丽丽姐姐也来照的话,就成了五个小眼睛了。不过,这个时候你两个瓜儿哥哥要来凑热闹的话,我们本来不大的眼睛就更没着落了,他俩眼睛那叫一个炯炯啊!
    你哥哥我,有一回在同妈妈谈论女孩的时候,我说,以后一定要找个漂亮的女子,因为那样可以生一个漂亮的女儿,我当时就是拿你做例子的。你如果有一天看了这文章,可不要笑话哥哥。
     
    你父母的酒量,是远近闻名的,尤其是你母亲,听着就让人有些惶恐。我问过她为什么她那样能喝(事实上极少喝)她说,我觉得这个和水差不多,反正一杯一下子就灌到肚子里去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异常。所以每次遇到酒席,你父亲总是信心十足,虽然好些次,你母亲并没有给足你父亲面子,赫赫。而你那两个大大的酒窝,则是这个遗传最好的明证,我爸爸常说,一个酒窝就可以装“三钱”,两个就是“六钱”。
    你的睫毛,常被后来我的同学所称赞,因为长得很好看,和个洋娃娃一样的。
     
    对于很小时候的你,记忆不多了,不过你会说话不久,就管我爸爸叫“大”(大姑爷)了,到现在还是不改口,前几个月,我问你现在称呼我爸爸叫什么,你说还是“大”,我说你都这么大了,为什么还这样,你说,这样称呼简单。
    还记得在你出生以前,你爸爸常开玩笑,说如果生对双胞胎,就叫“姚来和姚去”(爸爸姓姚),后来只生了一个,就不好摇来摇去了,不过你有个哥哥叫姚瑶,可以把那个当作摇来摇去的简写,你说是不?
    我当时建议了一个名字,叫姚潘,因为你母亲姓潘(我出生前,母亲就想给我起名叫李尧(音同姚),只是一个院子里,因为有个女孩提前我出生,把这个名字给占去了,所以未遂)不过,你的父母没有采纳。
    兰兰这个小名,我也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大家这样叫的,姚兰和摇篮同音,以至于我早些时候还以为你是“篮篮”呢,哥哥很傻,是不?
    那时候,你,我有个另外一个名“兰”的姐姐在我爸妈所在的学校念书,不过你不满两岁的时候,她就毕业念大学去了。
    当时爸爸就说,一个兰兰走了,咱这还有个兰兰。不过,那个兰兰姐姐你可能都不大熟悉,她现在都当妈妈了,我也因为她,而头一回有了人生辈分的自然升级,我也当舅舅了,而且还听到过我五个月大的侄子的叫声呢!
    后来,你爸妈去找过一个算命先生,那算命的先生给你取了个名字,妈妈给我讲的时候,很兴奋,因为也是一个Ji字,不过我是四季的季,而你那个是雨霁的“霁”,可惜后来这个名字没有被采纳。
    接下来的几年,记着你爸爸又给你弄了个名字,叫姚卓君,我很喜欢这个有些古风的名字,不知道以后等你大些了会不会被采用,不过那时候,决定权在你,兰兰终究只是你的乳名,成了大姑娘,名字是否改一改呢?
     
    从家族里来说,你爸爸,我妈妈早些年来来到城里工作,的确给了你我一个较好的环境,但却我俩成了家里的独子,不像丽丽姐姐有两个小瓜儿哥哥做伴,而静静姐姐也有你喜欢的秋秋一块玩家家。我没有过埋怨,而你似乎还没有去想过这样的问题,在你现在的年龄来看,不过你后来,你大姨了给你生了个小你十多天的表弟,再过几年,你的两个舅舅又给你带来了两个小表弟,上回打电话,你还教你的二舅的孩子,在电话那头,学着你跟我说“李季李季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你到现在都不叫我哥哥,这也是我们家里的一个例外,但谁叫你是个精怪的孩子呢!)。你是你外公那边的老大,虽然现在大的表弟(十岁)身高已经快1米6,而你却仍然只是个小不点,但哥哥相信你,能做个不错的姐姐。
     
    你父亲,是我最亲的人,除开我的父母以外。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虽然因为太过聪明也经历了些许的挫折,但我一直很敬重他,尤其是他的为人,此外他曾经儿科医生也是做得很专业的,这在当地认识他的人当中,都是有所耳闻的,03年年初,你们家乔迁之喜,写人情的时候,不是照理都会给一包糖果的吗,那时候,你爸妈忙着应酬,也没注意你,你却一个人去了礼房那把关去了,把不少该给客人的糖果都扣掉了,第二天你爸爸去上班,不少同事开玩笑提到这个事情,说“毛子(你爸爸的小名)你做人很大方的嘛,怎么姑娘这么啬巴呢?”当然也只是说笑罢了,不过的确让你爸爸有些难堪呢!
     
    先写这么多,我总觉得有好多要说,反正下回见到你,还有些时候,我折腾好一个集子,再给你看吧。
    不过,那个天天要我打马马肩的娃娃,却在我能预见的,下回见到的时候,尽管年龄还很小(那时候也只有十一岁半),却要进入初中了,成为大姑娘了,我很难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但却为人生的瞬息万变无能为力。就先祝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
    哥哥想你,却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写下我的情感,我写这个文字的时候,选了《花仙子》的歌来做背景的音乐,那个可爱小孩的声音,虽然不像你,但都是一样可爱的。
     
     
     
     
     
     
     
     

    吃杨桃

    这水果,皮和咱人种颜色差不太多,但剥开后却是绿绿的--对于明显缺乏叶绿素滋润的我,是很好的一种营养品,而且似乎吃后心情也会见涨,据说它是水果之王,所以看着那可以承受的价格,最近竟前后买了30来个来吃(价格从2元人民币一个到1元不等)
    论个头,这儿的要比我家乡的大一个号,从比例上来说,可能与两地人身高之比相当--由此是否可以推知嘴巴之大小也成同样比例的事,我尚不得知。
    有些奇怪的是,这儿吃这水果,总是很硬的时候口感好许多,味道也刚刚好,等待其软了下来,反倒不好吃了;
    回想在家的时候,妈妈常是逢着赶场,去买几十个硬邦邦的回来,然后用一个纸箱给盛着,放到屋后的阳台上(那纸箱,在很小的时候时常用嘉士利的那种饼干的盒子,四四方方的,大小正好)。但总是要等到杨桃软些了才好吃,不然会多少有些涩口,时常,妈妈就会对我说:我去看杨桃又有没得“pa”了的,若有,则尽取来,和我一块分享,爸爸似乎对这样的土水果不是很有兴趣,这时候,往往都一边坐着,眼里并没有羡慕的神色。